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降低资质,发包人是否可以解除建筑施工合同?
2018-10-09 22:21:23
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因故被降低施工资质,降低后的施工資质不符合承包工程关于资质等级的要求,发包人是否要求解除施工合同吗?
答:可以。《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条第二款规定,禁止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了法定解除权的五种情形,其中第(5)项规定具备“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建筑法》上述规定,显然,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被降低资质等级,且降低后的资质已经不符合工程对资质等级的要求后,该施工单位已不能再继续承建该工程,合同出现了可以解除的“法定情形”。发包人据此可以作为法定事由要求解除合同,并且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承担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