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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包方拒绝维修如何维权?

2018-04-30 22:36:58
答:工程保修义务既是承包方的合同义务也是法定义务,质量保修金是发包方为了督促承包人在发生保修事故时能积极履行保修义务而暂时扣留的工程款。但是保修金并不是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的上限,如果承包人不依法依约履行保修义务,发包人有权自己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并将发生的维修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发生的费用超过保修金,就超过部分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偿。
如何追偿?首先要看双方合同的是如何约定的,通常保修事故发生后,发包方应及时通知承包方履行维修义务,承包方拒绝维修或延迟维修,发包方才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承包方拒绝支付超过质量保修金部分的保修费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依法申请仲裁或依法提起诉讼。